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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

日期:2019-02-18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朝阳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属于行政单位,主要负责朝阳区绿化美化、义务植树、林木资源审批、护林防火等工作。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森林公安处、公园管理科、绿化资源管理科、规划发展科、绿化业务指导科、绿化建设科、安全法制科、资产管理科、财务科和办公室,另设绿化工会。下设17家基层事业单位,分别是朝阳区园林绿化局绿化一队、朝阳区园林绿化局绿化二队、朝阳区园林绿化监督管理所、朝阳区林业工作站、朝阳区日坛公园、朝阳区团结湖公园、朝阳区红领巾公园、朝阳区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朝阳区四得公园、朝阳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朝阳区北小河公园、朝阳区庆丰公园、朝阳区大望京公园、朝阳区望和公园、朝阳区大黄庄苗圃、朝阳区北花园苗圃和朝阳区郊野公园管理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部门行政编制53人,实际47人;事业编制811 人,实际650人;聘用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确保财政负担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按时发放,完成绿化养护、绿地保洁、绿化工程及平原造林工程建设及森林公安办案、防火等专项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06528.84169万元,比2018年106742.631449万元减少213.789759万元,下降0.2%其中:财政拨款47396.75169万元,比2018年57325.848749万元减少9929.09705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59132.09万元,比2018年49416.7827增加9715.3073万元,变动原因:银行利息收入及住建委退还墙体基金。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1776.2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44%,比2018年18046.19万元增加3730.08万元,增长20.67%。变动原因:人员增加,维持日常基本运行。

    (二)项目支出预算84752.5716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9.56%,比2018年88696.441449万元减少3943.869759万元,下降4.45%。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8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8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2.37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封存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956.9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937.229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朝阳区园林绿化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郊野公园管理中心等3家全额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0.296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万元,支出8.4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固定资产总额34950.77981万元,其中:汽车115辆,2212.436416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朝阳区2019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项目、朝阳区园林绿化资源普查项目、2019年林业领域一般转移支付-平原造林土地流转市补项目、大黄庄苗圃养护及保洁经费项目、北花园苗圃养护及保洁经费项目等填报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